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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会成立信用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

5月8日下午,湖南省信用管理协会信用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成立大会在副会长单位湖南弘一律师事务所圆满召开。

会议开始前,湖南弘一律师事务所党委副书记、决委会执行委员、高级合伙人刘汉西律师代表律所热情接待了协会领导一行,带领与会嘉宾对律所进行了参观,并就律所的党建工作、文化建设、荣誉资质、经典案例等情况与嘉宾们进行了交流。       会议伊始,协会副会长兼秘书长王焕军代表协会对湖南弘一律师事务所取得的发展成就给予了高度评价,并对湖南弘一律师事务给与协会工作一直以来的支持表示衷心感谢。随后,协会轮值会长杨大庆代表湖南省信用管理协会给湖南弘一律师事务所授予了副会长单位牌匾。

接下来,协会副会长兼秘书长王焕军阐述了湖南省信用管理协会信用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成立的背景、宗旨和目标,根据《湖南省信用管理协会专业委员会管理办法》,选举产生了调解委员会领导机构人员。吴建华当选协会信用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主任,刘汉西、杨大庆、王焕军、石清光、陈平凡、李小芳当选协会信用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副主任。吴建华主任在当选后表示,将全力以赴投入到协会信用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的工作中,为共同推动协会信用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工作的依规依法发展而贡献力量。

紧接着,协会副会长兼秘书长王焕军宣布调解委员会成立并宣读了成立文件,同时宣布湖南省信用管理协会信用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工作一处正式在湖南弘一律师事务所挂牌设立。

挂牌仪式后,与会人员就信用体系建设中的人民调解委员会的角色与作用展开了热烈的讨论。协会石清光副会长重点阐述了信用管理与人民调解工作协调发展的工作思路,特邀嘉宾金旺廷、张业平分别提出打通人民调解司法确认通道、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问题,与会代表彭震、吴参谋、胡德舜、谈逢春、高志辉等都积极分享了自己在信用管理与纠纷调解领域的经验,大家纷纷表示信用纠纷调解虽然是需要探索的新事物,但其具有不同于司法调解的柔性约束力特点,信用纠纷调解依靠信用惩戒手段促成当事人履约践诺,形成信用约束力,有利于化解协会会员之间协会会员与会员之交易主体的信用纠纷。

会议的最后,协会轮值会长杨大庆发表了总结讲话。他对湖南弘一律师事务所的周到安排和与会人员的热情参与表示衷心的感谢,并高度评价了此次会议对推动湖南省信用管理体系建设的重要意义。协会轮值会长杨大庆表示,协会将继续积极落实信用调解机制建设和工作开展,为湖南省的信用管理体系贡献力量。

   此次湖南省信用管理协会信用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成立会的圆满召开,标志着协会在省内正式拉开了信用调解工作的序幕。相信在信用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班子的带领下,在各会员单位的共同努力下,协会信用纠纷调解工作一定能开创新局面,一定能助力社会信用管理事业的不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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